我的神

2009年还有没有信仰?没有! 在多重的压迫下。身体上的,灵魂上的以及理性上的。人,作为自然产物已经丧失了作为人的根本,自由!

天生万物而自由。看起来犯罪,却是最美丽的唯一可能符合圣经中天堂描述的地方。人独立自主,间或在外部条件的刺激下进行自由的,短期的联合,去完成一些无法完成的生活目的,去获取无法获取的猎物。或许人会消亡,但是却是因自己的意志消亡。在人猎取的同时,也成为被猎取的目标。人会死,但是这不是对人意志的侵蚀,因为这符合更高的意志,集体意志。

何谓集体,人,自然,宇宙便是集体。人之间需要自由平等,人与自然的平等,人与自然与宇宙的平等。那么,自然以及宇宙在力量上的优势使得人的意志无法彰显,人在猎取自然宇宙的时候又何尝询问过他们的意志?所以,这是对等的自由。

集体不应该作为强制的存在,人生而平等,却又生而不等。不等为外貌,心灵的不等。这保证了人的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人都是一样的,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如此多的重复备份?如果人皆等同,那么克隆人的存在就无需讨论。

人因为软弱,丧失了自由以及本体的意志。因为对自然宇宙的软弱,丧失了独立的自由,权利,形成了小集体。或许小集体的少数服从多数的选择特性还不是那么令人厌恶。那么,小集体面对其他因素的软弱而进一步形成的大集体,可以被认为一切罪行的诞生。

没有进一步的大型集体的产生,就不会有其他更多的各种各样的令人厌恶的集合形式的诞生。

在大集体之后就是超大型集体的诞生,或为一城,或为一国。此时,人的意志已经被完全扭曲。少数服从多数已经成为了神话,在人一生的时间里都被迫服从少数。而那些少数却奉行着自由的本位原则进行着他们想要的自由。代价却是多数人的自由利益的丧失。

雇员听从于雇主,士兵听从于将军。谁在体现谁的意志?谁在丧失自由?谁在剥夺谁的自由?谁在获取自由?

惊呼中难道我们不曾看到?所谓集体却是少数人为了获取他们的原始而自由,在逐渐联合庞大中窃取他人的自由而形成的以他或少数人的自由为目的的利益集合。为什么多数人要为少数而牺牲?甚至是一种不被认同,不被,不需被同意的肆意浪费的牺牲?

是因为什么?